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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岳阳市社保新政调整内容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3-07 【字号:

据随便吧社保小编了解,随着岳阳社保事业的发展,岳阳社保局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这几方面又进行了政策的完善、补充与调整,包括了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失业保缴费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下调、公积金贷款与提取的调整。

岳阳市养老保险缴费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

岳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湖南省缴费档次增至14个,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岳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

岳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4年度基准值发布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3775元/月、低档2265元/月预缴;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按其上年度缴费基数提高10%和3775元/月保底封顶的缴费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预缴。

2015年岳阳市医保政策有重大调整

对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有关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医疗保险总体待遇高于原来的标准,最大限度防止了参保群众因病致贫,既保证了百姓受益,又保证了基金运行安全。主要的变化有:

一、医保住院起付线提高。参保的城镇职工就医,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从850元调整为16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从700元调整为10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从200元调整为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从200元调整为400;第二次(含以上)住院,二级(含)以上医院,起付线从400元调整为8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0元调整为400元。参保的城镇居民就医,一个医保年度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从600元调整为1000元,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从400元调整为6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医院的起付标准不变,仍为200元;第二次(含以上)住院,均按以上标准执行。

二、转外住院自付比例提高。城镇职工转外住院:起付标准均从850元调整为省内1800元,省外2300元。转省外住院,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由提高10%调整为提高20%。城镇居民转外住院:省内起付标准均从600元调整为1000元,省外起付标准调整为2300元。转统筹区外住院,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

2015岳阳失业保险政策调整最新消息

为支持全民创业,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失业保缴费还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同时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

允许创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同时,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岳阳2015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根据2015年5月22日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实行可提可贷政策,岳阳市缴存职工购(建)自住房需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先申请提取职工夫妻两人的公积金,提取后仍不能足额支付购(建)房款的,可以再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先提取,后贷款),但提取金额加上贷款金额的合计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

二、从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房地产政策措施起,至2015年5月26日止,岳阳市缴存职工在这个时间段内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因受当初二套房的贷款额度限制,办理公积金贷款未能享受到最高贷款比例(购房款的80%)的,可以由借款人自行选择以下政策之一,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从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房地产政策措施起,至2015年5月26日止,岳阳市缴存职工在这个时间段内因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未因购买此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未能享受到最高提取比例(不超过购房总价)的,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提取,且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金额的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