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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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荆门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140号

电话:0724-6032676

荆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39号

网址:http://12333.jingmen.gov.cn/

荆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39号(二医中心门诊五楼)

电话:0710-2374430、2371095、2372613

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一马路24号

电话:0724-6806528、2346556、2342599、1686999(语音查询)

投诉电话:0724-2361590

网址:http://zfgjj.jingmen.gov.cn/

2015湖北省养老保险新政策表明我省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城镇新增就业80.7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总量达1100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99.2%,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以上;270万城乡低保户、300万受灾群众和27万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生活得到较好安置。 查看详情>>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通过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公积金出台了最新政策,政策的内容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政策上是称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查看详情>>

随便吧社保小编为指导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劳社部发22号《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查看详情>>

流程图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在荆门凡持有荆门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申请农村低保。持有荆门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申请城市低保。

荆门农村、城市低保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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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荆门人社局了解,无论是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还是转出,都需要申请人在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符合转移条件的社保机构会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填写相关表格,到社保窗口办理业务,即可完成转移的工作。

荆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审核申请人在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解释说明。

荆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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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吧社保小编从荆门人社局了解,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这些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及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荆门社保信息变更操作

 

同时,缴费单位在上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携带单位变更的书面说明,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证件及其复印件:

1)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2) 法人身份证;3) 统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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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荆门社保局了解到,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最新的荆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实行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集中、统一征收。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本办法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制,协调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的问题,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荆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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