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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保转移的方法及相关手续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黄人日期:2016-01-06 【字号:

广西社保转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社保转移资金计算方法应该怎样,办理转移的所需资料是什么,也许大家都不会很了解,现在就让社保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广西社保转移的方法和办理的相关手续吧。

 

(一)广西社保转移的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是桂林市户籍的; 3、在桂林已经开户缴纳社会保险的; 4、已有社保缴费记录达2个月以上的。

(二)广西社保转移资金计算方法

1、养老保险

1) 个人账户余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了就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个人账户的全部储蓄额计算转移;

2) 统筹资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2、医疗保险:全额转移。

(三)广西社保转移所需提供资料

1、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身份证复印件

(四)广西社保转移办理方法

提交资料给到GLE HR社保专员Guan, Yu Hong /GLE/HR办 理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需要本人自行到医疗保险所办理。

广西社保转移部门地址:

养老保险:桂林市秀峰区依仁路24号养老保险所

医疗保险: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86号桂林市医疗保险

(五)参保人离开桂林就业,需要将社保关系从桂林转出的,须进行以下操作:

1)咨询新就业地社保局是否接收社保关系;

2)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桂林社保局打印《基 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局申请 办理转入手续。

广西社保转移温馨提示

考虑到目前跨省就业的人员流动性较大,每换一次就业地就办理一次社保转移,手续重复麻烦。因此建议员工暂时不办理转移业务,退休后可按以下办法享受养老待遇:

(一)若其中一处参保地的参保年限达到10年,可将其他地的缴费转移到该地,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若各地参保的年限均未达到10年,可以将各地养老保险缴费转移入户籍所在地,回到原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手续只需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所提出申请,社保所会为办理人办理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