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首页 > 工伤保险查询 > 金华市 >文章阅读

【政策】完善金华市工伤保险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6-05 【字号:

随着金华市经济发展,加强对工伤保险政策的完善修订非常重要。为了提高工伤保险相关业务的工作效率,同时也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保障工伤人员,企业合法权益,推广工伤报销缴费人群。现在对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的认定以及工伤保险的行业的基准费率进行完善调整。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政策】完善金华市工伤保险政策

 

一、金华市放宽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为提高工伤认定效率,简化企业办事程序,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金华市区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重新修订,凡受伤职工医疗费总额在1500元(含)以下的,今后可申请按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支付。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有效,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由市社保局直接支付。

根据新办法,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申请按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支付的,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一是受伤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时已参加市区工伤保险并正常缴费;二是职工受伤害程度轻微,受伤事实经过清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未够级;三是受伤职工医疗费用总额1500元(含)以下,且不需要第三人负担的;四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工伤事故性质、事故经过、职工受伤害程度和待遇总额均无异议。

 

金华市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二、金华市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金华市区出台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文件,明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新费率标准较原先有所降低,有利于减轻企业

负担。根据测算,市区每年减征工伤保险基金1050万元,受益企业达12113家,约占企业总数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