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工伤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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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从和田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关于调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地区进行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依据情况每人每月增加120元至350元不等。 查看详情>>

和田地区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识〉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76号)精神,切实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具体请看小编收集的内容。

和田地区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介绍

调整和田地区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规定的行业类别和相应的基准费率,和田地区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按基准费率上浮150%执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平均标准由1.02%下降为0.74%。新的缴费费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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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和田地区最新工伤认定手续要如何办理呢?对于劳动者来讲,多了解一些工伤方面的知识是对自己有好处的。当然,了解工伤方面的知识并不一定就会发生工伤事故,这只是想帮助大家了解在发生工伤后该如何处理工伤事故。下面,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和田地区工伤认定的详细办理流程,供大家参考。

关于和田地区工伤保险认定新办理流程

 

和田地区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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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市民职工们,你们都了解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吗?对于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你们知道吗?没了解的市民们不用急!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和田地区工伤保险待遇新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和田地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和田地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符合调整范围的1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65元,2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0元,3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0元,在企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5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5元,6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不过,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2012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72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后,再按此次调整标准调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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