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伤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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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012号
  电话:0431-88688390 0431-88617423
  网址:http://rsj.changchun.gov.cn

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42号令),以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77号)相关要求,调整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文。 查看详情>>

从长春市人社局收集到工伤保险缴费方面的相关资料,现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其缴费基数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8%作为人工工资总额,按1%的费率缴纳。同时,我市对市级工伤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定了标准。

 

关于长春市工伤保险缴费的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按施工总造价提取费用缴费,其缴费基数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8%作为人工工资总额,按1%的费率缴纳,即按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8‰缴费,其中1.3‰为工伤保险费,0.5‰为医疗保险费,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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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之后想要获得工伤保险救济,前提是需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工伤认定是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起点和前提。一般情形下,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伤保险相关事项,例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本文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在长春市进行工伤认定的详细过程。

介绍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

 

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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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最新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内容介绍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生活护理费,工伤伤残待遇方面的内容。具体请阅读下文。

 

最新长春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工伤医疗待遇

 

受到事故伤害至被认定为工伤前发生的救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药品目录和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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