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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04 【字号: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济宁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

(2)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质押、保证和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5)借款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

(6)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建造或翻建、大修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

(7)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济宁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1. 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2. 借款人家庭第三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可贷款。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济宁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到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个人业务窗口或中心各委托贷款银行受理网点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录入贷款信息,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2、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复核人员核对申请资料,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拟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3、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审批贷款申请,打印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

4、借款申请人持通知书与委托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相关手续,委托贷款银行进行他向所有权登记和确认。

5、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依据合同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

6、委托贷款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放款业务。

济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还须申请报件时最后确认)、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而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担保

二手房住房公积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然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3、审核

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通过审核、审批,通过后通知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等手续。

4、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5、还款

一系列办理流程后,最后就是购房者还款,购房者就可以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就可以了。值得购房者关注的是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征得贷款人同意,可以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贷款材料

济宁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开发商提供的《网上备案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两份。

济宁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契税票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8、借款人和配偶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9、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10、借款人若未婚,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1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两份.

贷款额度与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济宁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

现行中:济宁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

2015年济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自2015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0—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全市执行统一的贷款最高额度标准。

济宁公积金贷款期限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5年。

济宁公积金贷款利率

济宁市现行利率为:

(1)贷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4.0%;

(2)5年期以上为4.5%。

贷款还款

济宁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包括1年,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方式;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

济宁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1、借款人还款超过6个月后,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不收取违约金。

2、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的,需先到市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或各分支机构开具提前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银行还清贷款,最后持银行开具的贷款还清凭证办理抵押物解除手续。

3、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剩余本金和剩余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新的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