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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5-12-08 【字号:

锦州市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虽然带给了锦州市市民生活上很大的改变,但要是真正问起市民关于公积金新政的内容有哪些,相信绝大多数市民还是回答不上来,甚至还有不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因为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在这里已经提供了一份详细的锦州市公积金新政内容,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为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锦州市出台12条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加大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

2.积极引导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拆迁安置用房,实行“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安置。对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全额先征后补,由所购房屋所在区政府补贴。

3.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购房的支持力度,贷款最高额度由现在的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和10年以内(含10年)的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10年(不含10年)至20年的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对已办理商业贷款的,如果符合《锦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可办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4.调整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房为普通住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实行奖励政策,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超过1%的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普通二手住房,缴纳契税按50%补贴。

6.支持首套房贷款申请实行居民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政策。

7.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二手房交易所得税按差额的20%计征;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按出售总额的1%计征。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筹划举办好2015年三季房交会和网上房展会,各县(市)至少要召开一次房交会。房交会期间拟采取的优惠政策:(一)购买参展开发企业提供的普通商品住房(小于144平方米)享受契税全额先征后补的政策。(二)通过参展中介公司成交的不满2年的普通二手住房(小于144平方米)享受营业税先征后补的政策,按所缴营业税补贴50%。

9.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

10.放宽户籍政策,放宽本区域农民进城和外埠人士落户条件,凡在锦州市购商品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及契证与住房批准证;购二手房提供房照,即准予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在一起居住的父母在锦落户。

11.新房地产开发项目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以上的要求不作限制。

12.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地产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发建设工业、文化、旅游、养老等特色化、多元化地产,出台适合各县(市)实际的房地产发展政策措施,实行“一县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