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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06 【字号: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厦门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厦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

贷款的条件: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适用对象

1、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

2、购买自住房(指职工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厦门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厦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购房要求

职工购买的自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不含别墅。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保障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人才房和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

贷款流程

1、职工携相关材料到本市受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担保公司)提出申请,银行(担保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

2、银行(担保公司)将同意贷款的申请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公积金中心将审核同意的贷款材料送银行(担保公司),银行(担保公司)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毕抵押登记;

4、银行(担保公司)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指标,公积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指标;

5、贷款申请成功,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厦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厦门市公转商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婚姻证明需提供大使馆认证说明原件;借款人单身应出具借款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原件(格式由银行提供);

4、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近3个月收入证明(中心网站下载)或个税完税证明原件;

6、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原件(有效期三个月);

7、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原件;

8、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9、外国人应提供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需提供材料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评估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价值确认函原件;

3、采用担保方式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购买保障性人才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的需提供材料

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限价商品房的需提供材料

房号单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还款业务

正常还款

目前开放的还贷方式:按期限分为按月还款以及按年还款

借款人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在合同扣款日前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贷银行按期扣收。

提前还款

1、贷款期间借款人需提前归还贷款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担保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经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办理手续当日,应在约定扣款账户内存入提前还款扣款金额。

3、贷款逾期及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办理提前还款。

贷款事项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为60万,单职工最高为30万。

改革后:厦门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

贷款成数

1、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70%。

2、对首套未结清贷款余额而执行二套贷款的家庭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50%

贷款额度

2015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5年以下(含5年)3.5%

5年以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