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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居民医保最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5-12-20 【字号:

随便吧社保小编告诉大家关于2015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调整,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住院报销办法在原有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随便吧社保小编整理,具体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调整,其余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二级医疗机构从7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

2、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二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三级医疗机构从55%调整为60%。

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水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

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支付政策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另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 340元;

60-69岁人员 500元;

19-59岁人员 68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90元。

此外2014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同时,在门急诊和住院起付标准内,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继续享受政府补贴。

最后,2014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到12月20日结束,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通过学校集中登记参保的学生,参保手续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