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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木兮_日期:2016-02-05 【字号:

黔南州医疗保险政策最新调整,黔南州市的市民们,你们都了解吗?那么现在就跟随便吧医保小编一起来看看黔南州医疗保险政策最新的调整详情。具体请阅读下文,希望能帮上大家。

 

1、起付线(门槛费)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需住院治疗或特殊病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全年设置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含治疗未终结需跨年度继续治疗的)。起付标准按该参保人员应付的最高起付标准计算,实行补差结算。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参保职工(在职)住院或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50元; 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经批准转院就医的,省内转院为500元,省外转院为800元;患特殊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病起付线标准为200元。参保退休人员按参保职工起付标准的50%执行。

2、医疗费进入统筹后的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扣除其他应由本人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92%;在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94%。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支付9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参保人员就医费用项目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费。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目录”的药品和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乙类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个人须先自付10%、参保退休人员个人须先自付5%后,统筹基金再按规定比例支付。

3、高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高额医疗保险是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参加高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年保费为96元,参保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扣除其他应由本人自付的费用后由高额医疗保险支付95%。高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

医疗补助原则:公务员医疗补助实行州级统筹,补助政策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衔接,国家和公务员合理分担医疗费用,补助水平与我州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医疗补助的实施范围:医疗补助的实施范围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医疗费补助比例:①补助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自付部分,补助标准为:每年度自付费用超过800元以上的费用, 40岁以下的职工,按60%补助;40周岁以上的职工,按70%补助;退休人员按75%补助。②经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办理门诊特殊病手续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患相关疾病所需费用的自付部分,按50%补助。③医疗费进入高额医疗保险支付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的个人自付部分,按80%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