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场人员的流动性不断增强,社保转移已成为当今世上越来越普遍的一个现象,很多人在转变工作或者居住地的同时就会伴随着社保转移问题的选择,那么最新社保转移相关规定介绍有哪些?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社保转移相关规定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