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对于健康的重视度不断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保基本医疗保险。那么,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情况呢?医疗保险报销的具体比例是多少呢?别着急,下面,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肿瘤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带来帮助。
肿瘤医保报销比例须知
1、在期间驻镇医院开展普通门诊即时报销,报销比例为60%,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0元(包括门诊检查、治疗疾病等费用),可实行家庭帐户共享。
2、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三类疾病的病人,可以在区内医院和区内11间中心卫生站就诊后保管好门诊发票,按发票总金额75%比例一次性报销,每病种最高报销500元。
3、“血液(腹膜)透析”、“肿瘤放(化)疗”“肾结石”等治疗方法的门诊费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血液(腹膜)透析”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发票金额的40%。
报销时携带身份证、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门诊发票、门诊诊断证明和门诊病历(要求发票时间与门诊病历记载时间相符合,首次上交需要提供疾病确诊报告,如病理检查报告),到我院农合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款项以划帐方式支付。需要进行“血液(腹膜)透析”、“肿瘤放(化)疗”两类治疗方法的病人,每人每年单病种最高可报销2万元。
温馨提示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