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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稽核工作办理流程

社保话题:稽核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30 【字号:

社会保险是国家对于劳动者保护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也是维护为整个社会劳动者权益的工作。那么社会保险稽核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材料?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了社会保险稽核办理流程,帮助大家了解。

 

社保稽核工作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稽核的材料

当我们去一个单位稽核的时候,首先要提前3日通知被稽核单位,下发《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一式两份,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带回一份存档)。要求其准备相关的财务、劳资资料等,主要有以下几项资料:

1.所有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内退)、劳务人员在内

2.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3.职工工工资发放表(抽查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因为一般调资是半年一次,缴费基数也是上半年和下半年是不同的)

4.财务账册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补充资料。财务账册主要包括工资明细账、费用明细账,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表等等。

社会保险稽核的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按照下列程序实施稽核:

(1)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2)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4)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

(5)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社保稽核的办理程序

 

注意事项:

在进行稽核的时候,要注意几个数量关系:

一是将劳资报表、考勤表以及工资发放表上的人数与参保人数作比较,在未申报的人数中扣除社保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确定单位是否漏报参保人数;

二是要将单位的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合计数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核对是否相等(注意是看银行/现金日记账的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看原始凭证上的会计分录;看工资发放清单,注意是应发数,不是实发数。但要分清职工内外收入的关系,误餐费要纳入,午餐费如果是发给食堂或者外卖公司的就不应纳入;

三是应发数与实发数的关系:当年提取数+上年结余数-本年结余数,提取在贷方,使用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