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最新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文件,将对住房公积金放宽提现条件啦!在修订送审稿首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至于具体内容,请查阅以下全文进行了解。
住房公积金放宽提现条件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根据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修订送审稿首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首先,应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规定,以此不断缩小行业间差距;同时,进一步降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不仅可以用于买房、租房、物业,还可以用于养老、医疗,甚至可以用于教育投资等,让公积金发挥更多作用,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更重要的是,可采纳专家建议,重新思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把各地分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改为政策性的国有住房银行,纳入国家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根据《通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了改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知》取消了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租房发票也不再列为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租房可以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文件,租房提取额度有条件限制。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