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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介绍

社保话题:缴纳|缴费|交费|交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7 【字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接下来,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兴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兴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介绍

 

  兴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设立或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或受权人名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兴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法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8、《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9、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或工会关于缴存职工范围、基数、比例、起缴年份及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10、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供要件资料—管理中心审核—柜员设立单位账户—开设职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