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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滞纳金是多少 请看小编的详细说明

社保话题:补缴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5-30 【字号:

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介绍,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企业欠缴的情况。一欠缴,相对应的就会产生滞纳金,关于这方面可能大家都不太清楚,比如社保滞纳金是多少?法律上有何相关规定?今天小编就为广大市民讲解下社保滞纳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社保滞纳金是多少 请看小编的详细说明

 

社保滞纳金是多少?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征求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社保滞纳金是多少

 

扩展:社保滞纳金的收取方式

补征缴滞纳金计算方法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文件精神,中心于2006年3月起对补征缴结算加收滞纳金。

一、 适用范围

相比正常征缴,时间滞后6月以上的补征缴结算(包括补缴年限与基数调整)。

二、 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13条规定,滞纳金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二加收:

补征缴滞纳金 = 2‰ x 补征缴金额 x 滞纳天数

滞纳天数 = 实际申报时间 - 应申报时间

应申报时间:补缴月首日

实际申报时间:此次补征缴结算月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