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主要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长单位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各地发展不同机构设置会有所差异,本文为大家介绍各地相同的部分。
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与收回;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决定的其他事项;
9、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
省直住房公积金网内设机构: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稽核(政策法规)部、信息部、信贷部、用户部、归集部、客服部、河西营业部九个部室;共有在职职工59人,退休职工3人,职工平均年龄33岁,92%以上的职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9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7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近年来,中心在服务省直单位职工购建住房、有效构建省直单位职工住房保障体系、致力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