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那么住房公积金不开户、不缴等如何投诉?看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
不开户、不缴等投诉需要的条件:
(1)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2)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3)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
(4)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办理程序:
(1)投诉人携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其他被认定为在职职工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执法受理柜台办理投诉登记;
(2)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受理条件的,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受理人员给投诉人出具《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以下简称《投诉登记表》);
(3)投诉人填写《投诉登记表》,填写内容应当真实有效。投诉人将填写好的《投诉登记表》和《劳动合同》、《身份证》、工资收入证明及其他需要提供材料的复印件交管理中心执法受理人员。
投诉人应当在提供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