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4年,是依据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贯彻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详细内容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长单位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与收回;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决定的其他事项;
9、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稽核(政策法规)部、信息部、信贷部、用户部、归集部、客服部、河西营业部九个部室;共有在职职工59人,退休职工3人,职工平均年龄33岁,92%以上的职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9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7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近年来,中心在服务省直单位职工购建住房、有效构建省直单位职工住房保障体系、致力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