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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核定办法 进来就知道

社保话题:基数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9 【字号:

  社保基数核定办法有哪些?对于刚刚参保的人员应该都是模糊不清的,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排忧解难,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社保基数核定办法 进来就知道

 

社保基数核定的方法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核定的方法

 

社保基数核定的特殊情况

(1)外派及劳务输出人员的保险基数核定:企业外派、外借及劳务输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和下岗人员,按在原企业领取的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这些人员在非本企业取得的劳务收入可与本企业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2年缴费工资基数。

(2)派驻境外国外人员的保险基数核定:被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人员,按出境(国)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本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3)伤残抚恤人员的保险基数核定:因工(公)致残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人员,其领取的伤残抚恤金(在不足整年度时与当年发生伤残前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2年缴费工资基数。

(4)医疗期病休人员的保险基数核定:在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其病休期间领取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不足整年度时与病休前的当年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2年缴费工资基数。

(5)长假保留劳动关系的保险基数核定:经企业批准请长假保留劳动关系,但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请假的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被保险人应按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的标准向企业缴费,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6)失业后再就业人员的保险基数核定:新招和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以本人工作第1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从第2年起,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7)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人员的保险基数核定:由机关、事业单位转(调)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以本人工作第1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从第2年起,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8)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保险基数核定: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以本人工作第1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从第2年起,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